持牌法团应注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中国内地当局
在2026年5月22日联合发出的通知,当中指明对某些在内地进行的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及投资基金相关活动的整治方案。
持牌法团应注意,若违反香港境外的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监管规定,或会构成不遵从《操守准则》第12.1段的情况,并可能会导致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或执法行动。持牌法团必须立即向证监会汇报严重违规事项。[通函正文]
上述要求并不代表持牌法团不能向「内地投资者」提供服务:持牌法团仍可继续为现有的「内地投资者」提供服务,但必须鉴别客户未使用伪冒文件、符合其他监管条件。持牌法团如对该通知的诠释或适用范围有任何疑问(包括持牌法团在内地进行的若干活动是否可能违法),应向合资格法律顾问索取法律意见。[通函附录C V-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