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日起,内地客户新开汇丰香港投资账户,申请过程或发出投资交易指示时将报错并无法完成申请(未能完成交易:参考代码 URS0224)。如确需申请投资户,须签署《中国内地投资者开立投资账户之声明书》,并通过汇丰流动理财-财富-服务-上传文件提交,或邮寄/亲身递交给汇丰香港分行,再申请开立投资户。
声明书可在此处下载,其主要内容与「第3项措施」基本相同。
https://www.hsbc.com.hk/content/dam/hsbc/hk/docs/investments/account-opening/invac-declaration.pdf
如在23日及后提交申请投资户口,未签署上述声明书但已完成投资户口开立,该投资账户可能无法发出交易指示,直到汇丰香港收到已签署的声明书。
感谢 Tomo, 小红书@流星雨. 投稿。
05.28🆕更新线上上传方式(感谢 苏半夏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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