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上最严跨境汇款新规”的解读
免责声明:本文提供的信息基于公开资料整理,旨在分享行业动态,不构成任何政策指引或法律建议。监管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以监管机构官方公告为准。对于因依赖本文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本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 第 3 号)等规定,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如实申报购汇信息。
一、依据法律法规,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赌博、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关注名单”内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 2 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对于违反规定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的,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予以行政处罚,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相关信息依法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近日,部分媒体和自媒体将近日发布的修订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四条渲染为“史上最严”,制造了监管收紧的焦虑。
然而此条办法,在未修订的2022版《办法》中早已存在:
而2025版的表述为:
可以看出,2022版与2025版的表述几乎无差别。
而关于所谓的“人工审核阈值由10000美元降至1000美元”,则是将其他文件与此文件混为一谈。
所谓“10000美元”的出处为《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 3 号):
而在此文件中,也只提到了金融机构应该报告此交易,而并非将触发人工审核。
有关人工审核的部分,该文件的表述为:
本质上目的类似,均未提到金额。
频道编辑提醒,虽此种消息为制造焦虑,但仍请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勿踩监管红线。
免责声明:本文提供的信息基于公开资料整理,旨在分享行业动态,不构成任何政策指引或法律建议。监管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以监管机构官方公告为准。对于因依赖本文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本频道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32 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 第 3 号)等规定,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如实申报购汇信息。
一、依据法律法规,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赌博、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关注名单”内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 2 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对于违反规定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的,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予以行政处罚,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相关信息依法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近日,部分媒体和自媒体将近日发布的修订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四条渲染为“史上最严”,制造了监管收紧的焦虑。
然而此条办法,在未修订的2022版《办法》中早已存在: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身份,确保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信息。
而2025版的表述为: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信息。
可以看出,2022版与2025版的表述几乎无差别。
而关于所谓的“人工审核阈值由10000美元降至1000美元”,则是将其他文件与此文件混为一谈。
所谓“10000美元”的出处为《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 3 号):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外币等值 1 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而在此文件中,也只提到了金融机构应该报告此交易,而并非将触发人工审核。
有关人工审核的部分,该文件的表述为: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与《办法》第三十四条中的:
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信息。
本质上目的类似,均未提到金额。
频道编辑提醒,虽此种消息为制造焦虑,但仍请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勿踩监管红线。